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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5-11  365bet中文官网  浏览次数:

——201717日在云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参与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及时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11141399人,提起公诉20352663人。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和网络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犯罪121148人,提起公诉402501人,批准逮捕“黄赌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282376人,提起公诉372663人,批准逮捕网络、电信新型诈骗犯罪1827人,提起公诉2637人。对影响恶劣的丁公建故意杀人、付传峰入室抢劫致人死亡等重大恶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手段,积极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157227人、不起诉224279人,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健全社情民意征集、反馈机制,积极开展下访、联合接访工作,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和历史遗留信访案件,化解涉检信访案件7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就地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报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反映78篇,发出检察建议42份,规范社会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建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常态化开展“莎姐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发放“口袋书”“莎姐漫画”12000余册,受教育学生达15000余人。深入乡村场镇、城区广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周”“举报宣传周”活动21次,制作宣传展板62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1000余份。2015年,我院被评为重庆市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201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12015年云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二、自觉融入中心工作,能动服务生态经济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切入点,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犯罪线索910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针对澎溪河流域养猪场环境污染、长江水域非法捕捞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8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15年,我院作为重庆唯一代表受邀参加“全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暨美丽中国”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提起公诉3049人,审查批准逮捕了伍兴兰集资诈骗5000余万元、施国政诈骗1950余万元等重特大案件。监督移送的“佳飞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成功入选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全力维护非公经济合法权益,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成功破获金科商贸有限公司吴某某职务侵占案。

建立服务发展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与县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建立完善了日常联络、维权沟通等制度。深化非公经济领域“诚信守法、依法治企”预防教育活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计生系统共防共治商业贿赂犯罪,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惩治预防并重,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五年来,我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210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9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5人,大案7189人,要案121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深入开展追赃追逃专项行动,敦促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结合专项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依法查处了县医疗卫生系统行受贿窝串案1518人,如县卫生局规财科原科长刘建委收受贿赂2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依法查办了行受贿系列窝案3844人,如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刘元献受贿10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针对基层涉农惠民领域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职务犯罪1222人,如路阳镇迎瑞村原村支部书记吴美彬等5人贪污土地复垦款40余万元,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开展预防调查,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调研报告10篇,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促使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持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与县委党校合作建立“云阳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将预防警示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必修课程。五年来,共对120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了廉政教育培训。不断创新预防宣教方式,开展预防专题讲座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计6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000余人。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滤功能,接受查询申请2000余份、完成企业查询20000余人次。

四、强化司法活动监督,依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13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515人,追捕漏犯30人,追诉漏罪9条、漏犯23人。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侦查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办法》,以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侦查监督案件14件。拓宽侦查活动监督范围,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2件,改判2件。

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完善驻所检察官接受在押人员约谈制度,开展在押人员谈话586人次,纠正违法扣押款物、收押、使用械具95件次,返还违规扣押款物30余万元。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先后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77人,监督收监执行29人。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检察监督,将13名未交付执行罪犯监督收监。强化特赦工作检察监督,对39名特赦罪犯逐一审核监督检察,做到不错不漏。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法院再审后改判16件。向法院发送纠正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违法检察建议50份,均获法院采纳。如经我院审查的管某与杨某、县总工会物权确认纠纷一案提请抗诉,获法院再审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探索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125件。如办理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增强执法为民质效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依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623人。加强对弱势群体人身财产安全司法保护,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300余万元,快捕快诉拐卖妇女儿童、诈骗留守老人、性侵学生等犯罪案件1516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19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完善司法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57件,提供法律咨询2700余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刑事赔偿案件5件。

全力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帮扶工作,选派得力干部担任扶贫村第一书记,检察长多次到对口帮扶的渠马镇调研、指导、督察帮扶工作,每年从办公经费中挤出5-10万元支持扶贫。认真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五年来,共帮助渠马镇白银、促进、大梁、柴林四村175656人脱贫摘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扶贫部门保驾护航,联合县扶贫办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扶贫数据共享机制,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素能过硬检察队伍

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树立正确价值理念。扎实开展“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等专项活动,通过“走基层、送温暖”“结对帮扶贫困户”等方式加强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干警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岗位明星、业务标兵、敬业模范”评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出台《20122016年检察文化建设实施纲要》,融合法治、时代、地域和检察特色,系统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建立完善荣誉室、活动室、职工书屋、检察文化走廊等文体设施,营造清新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开展“精神立院、文化兴院、素质强院、业绩亮院”,提炼“公正、廉洁、和谐、奉献”的云阳检察精神,谱写传唱院歌《江上风清》,创办院刊《云阳检察》,培育干警共同价值追求。成立文体兴趣活动小组,经常性开展歌咏、演讲等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振队伍“精气神”。

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检察文书规范化制作、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岗位练兵活动40余次,着力提升干警法律适用、出庭公诉、侦查讯问等执法办案能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荐7名优秀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80-80”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选送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达400余人次。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1名干警参加中美联合举办的“清华-天普”大学法学硕士班脱产学习,9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积极挖掘和培养业务骨干,7名青年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近五年来,有5名干警在全国、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7名干警获得司法鉴定、心理测试鉴定助理人资格,15篇检察实务调研获得国家级奖项。

切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监督者必受监督的工作原则,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院党组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压力。强化内部监督,实行正面教育、约谈提醒、监督管理、查处问责四轮驱动。狠抓政治教育、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扎实开展“反特权、反霸道”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强化检务督察,推行廉政监督员监督制度,将队伍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对违纪违法干警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查处问责。五年来,共开展干警教育200余次,普遍约谈5次,戒免谈话10人,查处违纪干警3人,让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成为常态。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中央、市委、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我院于去年9月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了员额制检察官选任、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工作。经考试考核和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面试、公示等程序,确定并任命了首批员额制检察官27人。积极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确定检察官27人、检察辅助人员40人、司法行政人员10人,分别占政法专项编制的28.7%42.5%10.6%。整合精简内设机构,将原有16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3个,建立检察官办案组织,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目前,全部人员已完成分类定岗到位,人财物由市级统一管理,新的司法体制于20171月全面运行。

七、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要求,五年来,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述廉220余人次、接受县人大执法检查3次、提请人大任免法律职务41人次。不断深化代表联络工作,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侦查监督案件公开审查、评议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检风检纪督察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2次,200余名代表走进检察、感知检察。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开通“云阳检察”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每年为县人大代表赠送《检察日报》,让公众深度知晓并及时有效监督检察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启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布重要案件信息3件,公布法律文书818份,向职务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辩护人发放人民监督信息告知卡113张。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司法理念深刻转变、服务大局更加有效的五年,是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属性更加凸显的五年,是检察工作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的五年。我院侦查监督案件公开审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多项机制创新得到上级肯定或在全市推广,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核中多次进入先进行列,院集体先后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规范化建设检察院”、“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先进检察院”、“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201420152016连续三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9名干警和15个办案组获市级以上记功表彰,12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系统人才库。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和执法为民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执法办案中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监督的实效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四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需进一步转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7年,县检察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万开云”板块一体化协同发展及我县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大局谋划推动检察工作,根据我县落实建设长江经济带、成渝城市群和“万开云”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加强郑万高铁、工业园区、城乡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项目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廉洁。

二是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参与平安云阳建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莎姐”法律服务工作,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惩治民生和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惩治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救灾救济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扶贫攻坚专项资金监督工作,促进阳光扶贫,精准脱贫。

四是持续推进规范执法。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严明司法纪律,努力使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执法理念教育,着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主动适应新的司法体制要求,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激发队伍活力,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落实检察人才建设规划,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招录引进和业务骨干的培养,促进云阳检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六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制度,积极开展“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借助“两微一端”新媒体,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构建动态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工作,定期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真抓实干,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名词解释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2.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姐原是大渡口区检察院所有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官的代称。 2012年8月20,重庆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具有重庆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实现保护、帮教、预防三大功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侦查监督案件公开审查: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组织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相关人员到场,公开听取其意见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办案方式。

    4.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及行政诉讼的行政执法行为以及特定违法行为实施的法律监督。

    5.80-80”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市检察二分院在辖区382名“80后”干警中,按照政治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有培养潜力,前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参加工作年满3年以上,2012年以来在各级评比、竞赛中获得过好的名次或荣誉者优先选拔的条件,通过干警本人自愿申请、各级审核推荐、分院党组研究确定,共推选出73名“80后”青年干警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6.司法责任制:是指行使司法权力与承担司法责任相统一的司法办案制度,即“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7.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指按照职务分类的原理,将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别设置不同的职位,根据各个职位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不同的资格条件,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要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依其职权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大类。

    8.员额制检察官: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层级设置等因素来确定检察官的人员限额,配置相应数量的检察官,由其相对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当前,开展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即对检察官实行员额控制,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从现有检察官中选拔司法能力最优秀者,为其配备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使他们集中到办案一线办案。

9.司法体制改革:包括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建立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四项内容。具体而言就是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建立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制度为保障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