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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5-11  365bet中文官网  浏览次数:

201717日在云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严格执行县人大决议,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5169件,同比上升43.05%;审执结33387件,同比上升37.78%;涉案标的23.73亿元,同比上升154.61%2016年新收案件突破一万件,同比上升56.48%,审执结9800件,同比上升47.68%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促进公平正义

一是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139件,同比上升14.32%,判处罪犯2607人,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法院”。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818件,判处1079人,提升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集资诈骗、制假贩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0件,判处80人。从重处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及时审结被告人孙金龙等10人利用电话实施诈骗案(跨五省作案、受害群众80余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维护公民信息和财产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54件,判处罪犯 67人,依法判处南溪镇南阳村、路阳镇迎瑞村村干部骗取国家惠农资金贪污窝案,维护群众利益。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五年来共追缴罚金1168.59万元,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制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件,宣告无罪12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2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适时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参加社区矫正,回访帮教56批次150余人,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化解民事纠纷。坚持民生权益至上的司法理念,强化民生权益保护,审结民事案件15367件,同比上升19.52%。重视家事审判工作,加强心理疏导、感情柔化、社区调查,注重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判前调解,最大限度修复亲情裂痕,维护家庭和谐、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审结婚姻家庭纠纷8804件,调解和自愿撤诉5107件,调撤率58 %。妥善处理交通事故等侵权案件3549件,制裁民事违法行为,加大受害人的保护力度。依法处理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2467件,成功调解宏鑫服饰厂58名职工欠薪案,督促企业及时兑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农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纠纷317件,推动“农村三权”改革。研判全县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和农业集约化经营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保护民生权益。

三是裁判商事案件。始终坚持服务至上的司法理念,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应对,审结商事案件9105件,同比上升133.05%,涉案标的15.72亿元。认真落实市高法院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十一条意见,以及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应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激增态势,审结2775件,涉案标的7.19亿元,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集中研判全县“僵尸企业”、“空壳公司”现状,与政府联动搭建处置平台,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依法受理“弘山川”、“鱼泉水泥”、“户外幻影”企业破产清算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市场活力。妥善处置涉全县工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案件,依法追收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时审结县工业园区融资建设合同、紫金沟隧道施工退场违约案。合理划分当事人合同责任,保护合法交易,依法审结“绿森名都”、“帝豪国际”、“四臣一品”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平等保护各方民事权益,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理涉港澳台案件6件,办理司法协助事务61件,促进对外开放。开展审判进园区活动20场次,梳理经营风险和管理漏洞,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能力。

四是解决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94件,同比上升146.25%,行政机关败诉75件,败诉率19.03%;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27件,20%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受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依法确认奉节县人民政府、开县工商局行政行为违法,有力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调整行政审判理念,注重行政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依法审结石门、云安、巴阳、黄石等乡镇的土地复垦案件。助推县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内容,五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62人次。连续三年举办“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联席会”,连续四年对外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11条,通报行政案件态势、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改进建议,助推依法行政。

五是破解执行难题。坚持以执行兑现为目标,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执结各类案件6055件,同比上升43.22%,兑现标的5.12亿元,被表彰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规范执行行为,建立执行人员责任清单,落实执行财产调查工作标准,完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办案环节网上运行,全程留痕。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推行“一案一人一账户”案款专项管理,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兑现给当事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构建与财政、金融、工商等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将所有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曝光3398人次,先后利用县电视台、云阳报、云阳微发布、两江广场大显示屏集中公布328人次。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干扰执行,拘留236人次,强制搜查358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0人。高效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公职人员等“执行攻坚”活动5批次,组织夜间执行、凌晨行动、周末执行等集中行动35场次,执结案件576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执结,提升群众满意度。妥善处置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涉执案件,强制清除北部新区建设现场挖掘机“阻扰施工”案,有力支持地方建设。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和“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与银行、公安、工商、国土房管、民政等部门系统对接,一网查控被执行人存款、身份、经营、房产、车辆等信息,快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5365.98万元。

二、积极回应群众需求,践行司法为民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高科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方位展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效果。建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以及政务公开为一体的“公众服务网”,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坚持应上必上,共上网8264份,各项指标位列全市法院前列。严格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大公开,开发案件节点信息推送系统,实时向当事人手机推送案件办理情况。设置查询触摸屏,开通手机和网站查询,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案件信息。规范管理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做到每天更新,共发布信息3632条,吸引粉丝5628人。利用微博直播庭审 7场,上网公布庭审视频672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20场,邀请机关干部、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等走进法院、旁听庭审等422000余人次,发出新闻报道2500余篇,司法透明度不断增强。

二是细化便民服务措施。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成立案、咨询、接待和诉讼引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窗口。建成自助立案平台,群众在万开云跨区域参与诉讼更加便捷。在红狮、平安、新津设立3个远程视频立案点,当事人不用到法院即能办理立案,得到市高法院的肯定,并在全市推广。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均提供WIFI、外网网络,设置接待休息室、座椅和紧急救护设备等,打造“热情、周到、快捷”的司法服务。建成覆盖全县所有村社的便民诉讼网络,以6个人民法庭为中心,设置4个便民诉讼站、27个便民联系点和聘请169名便民联络员,构建“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实地采访便民诉讼建设,最高法院官方微博“法庭印象”栏目全天直播第三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先后3次来院视察,市作协“赴法院基层采风活动”组织12名作家实地体验,得到良好评价。第三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被市高法院确定为首批“示范民生法庭”。

三是夯实基层司法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案件管理系统,实行大数据管理,不断升级换代,增强实用性。改造数字化审判庭,建成8个标清、6个高清数字化审判庭。改建大审判庭,能够同时容纳200余人旁听,满足大案要案审判需求。增设第五、第六人民法庭,方便两个辖区30万人就近诉讼,在龙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站,服务旅游活县。推行巡回审判,明确规定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等八大类案件,必须下乡巡回审判,五年来共开展1300余场次,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建成第二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结束了该庭长达9年时间的租房办公,启动第五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基层司法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四是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深化诉访分离常态化机制建设,促使涉诉信访的法治化解决。完善院庭长接访制度,落实信访化解责任。公布“院长邮箱”,安排专人及时回复来信58件。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开设在线交流栏目,实时解答群众留言咨询158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接最高法院、市高法院,信访人直接可与上级法院法官视频在线交流,表达信访诉求。探索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信访轨道。对符合条件的申诉依法启动再审,不符合条件或无理申诉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止争息访效果明显,被表彰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五是积极推进扶贫工作。五年来,严格执行县委部署,对接大阳、耀灵两镇所属贫困村社,解决发展难题,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参加精准扶贫行动,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院党组每月听取扶贫进展,专题研究布置任务。落实“1+X”结对帮扶模式,组织全体院领导、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33名,对接耀灵镇138户贫困户,投入扶贫资金31.6万元,建成6个基础设施项目,帮助群众解决出行、农田灌溉、生活用水等难题。组织青年法官定期深入贫困村社,开展捐赠山羊、扶贫先扶志座谈、帮助失学少年重新入学等活动,丰富扶贫工作内容。助推耀灵镇发展绿色种养殖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让贫困户实现增收。

三、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完成司法人员分类改革。严格按照司法改革要求,科学划定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全面启动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法院统一笔试、考核和市法官遴选委员会面试审查,顺利完成首批41名员额法官选任,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8%。员额法官全部安排在一线办案,基本实现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比例配置办案团队,形成了以中青年法官为主、结构合理的专业法官队伍。加强思想引导,理性对待和积极配合改革,做改革的“推动者”和“促进派”,队伍始终保持稳定,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定裁判文书签发、瑕疵司法行为责任追究等九项改革措施,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审判组织结构、职责任务分工和责任追究,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改革案件分配、独任制审理、合议庭办案、审委会研讨等审判运行机制,谁办案谁签发法律文书,院庭长不得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健全法官办案咨询制度,设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办案提供咨询意见,确保案件质量持续向好。

三是统筹推进各项单项改革。深化人民陪审员改革,自主研发管理系统,电脑随机确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制定管理办法,成立陪审办,规范管理。每年定期培训,配发制服,购买保险,给予专项工作补助,提高参审积极性。依法确定陪审员参审职权,逐步探索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加强考核,建立竞争淘汰和履职情况通报机制,参审效果明显提升。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完善一次性告知起诉条件、立案释明、立案引导、材料接收、诉讼费用交纳等制度,健全案件流转机制,实现了立案审查到立案登记的顺利过渡,当场立案率保持在99%以上。五年来共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6.28万元,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四是推进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精准分析案件结构与各类司法资源,科学合理匹配人与案、人与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司法生产力。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民一庭、民二庭设置专人,集中办理小额诉讼案件1283件,办案周期缩短20天,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设立民三庭,推行类型化案件集中办理,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办理,将文书送达、委托鉴定、卷宗扫描等辅助事务剥离出法官工作,让法官集中精力裁判。成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实施诉前和诉中保全,做到应保尽保,保全案件和保全到位财产同比均增加3倍。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规范司法确认,开展委托调解,与医疗、交通、消协等调解组织对接,合理分流案件,缓解法官办案压力。

五是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管理与监督,以信息化倒逼司法行为规范化,使案件办理的每个程序和节点都留有痕迹,有据可查。坚持每月发布案件质效报告,系统分析案件态势,找准薄弱环节,引导各业务庭和办案法官固优补弱。抓好台账管理,每周发出案件办理进度、未结案件等台账,直接通报到具体案件和承办法官,跟踪监督,实现审判流程的精细化管控,取得明显效果,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先进集体”。五年来,每年的案件质效指标均进入全市基层法院前十,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加强干警信仰教育,切实强化“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干警政治觉悟和宗旨观念。严格执行《重庆法院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组织新任法官、新提拔晋升干警进行宪法宣誓。大力培育“尚法、重礼、民本、致公”的院训精神,引导干警坚定法治信仰,践行司法为民。开展向邹碧华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5场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干警增强职业认同,强化职业奉献。

二是提升法官能力素养。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邀请法学专家到院授课12场次,开展业务大培训、业务技能比赛、庭审评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80余场次,参与干警达2000余人次。出台加强人才培养规定,推行“一线磨砺”计划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 48名青年法官走上一线岗位,19名干警得到提拔,支持鼓励11名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积极开展法学研究,五年来,全院干警撰写调研文章320余篇,有102篇在国家级法学征文比赛中获奖或在各类国家级社科期刊上发表,其中荣获了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1篇案例被《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收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成法官书屋、荣誉室、院史馆和文化长廊,开展主题演讲比赛6场次,举办青年法官论坛和读书交流会22场次。成立兴趣小组,开展文体活动,赢得全市法院篮球比赛冠军。加强群团建设,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会和妇委会共6次获得上级表彰。

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管理队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警廉洁定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住重要时间点,盯住关键岗位,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审务督察、廉政约谈,畅通举报途径,大力整治庭审不规范、用语不文明、警车超速违章等问题,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实行重点岗位、高风险岗位轮岗交流机制,设置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实施案件过问登记与保全同行备案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12名廉政监察员,构建司法廉洁建设常态化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四个一律”、“零容忍”、“终身禁业”、“单方退出”等规定,防止司法腐败。五年来,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4人。

五、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的决议,在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42次。同时,先后接受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庭建设、人民陪审员改革、执行工作等专项评议,副院长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8次,走访100余场次。26次邀请全国、市县代表委员124人次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新闻发布会、监督执行。每年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连续两年被表彰为全市法院“联络督查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云阳法院服务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五年,是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需求的五年,是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司法能力的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全院干警攻坚克难、艰苦拼搏的结果,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信任、监督与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倍增,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加班加点成为常态,人案矛盾尤为突出。二是员额法官业绩考核机制还未建立,不同类别人员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协作关系还需完善。三是个别干警作风不严、工作不细,执法办案能力不足,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极为关键的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攻坚克难、拼搏进取。

一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刑事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司法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健全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威慑和信用惩戒机制,力争在20176月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

二是切实维护民生合法权益。坚持司法服务民生导向,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做好人民法庭、巡回审判、便民诉讼网络便民功能整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诉讼需求。加大“民生法庭”建设力度,完善常态化的巡回审判机制,让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机衔接,切实增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共同效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继续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办案绩效量化考核标准,健全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单独管理序列,激发改革红利。推动完成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建设,配合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做好人财物市级统管。深入推进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深化小额诉讼、家事审判等改革,整合审判资源,稳步提升审判质效。

四是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制化、常态化,形成争做合格法官、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行“一线磨砺”计划,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强院和文化建设各项举措,提升司法能力。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和廉政建设,严守司法廉洁底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是更加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向县委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事项。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代会决议。不断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改进法院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经济示范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

 

1.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6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刑事诉讼工作实践,就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系列改革意见。改革的主要内容: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推进庭审实质化、强化律师刑诉职能、法律援助各方参与人诉权和统一司法鉴定程序标准。

2.“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3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人代会上报告工作时,明确表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重庆市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重点推进地区,必须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并确定部分中基层法院在2017630日前完成。工作要求: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开展执行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客观执行不能”,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尊重执行、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环境。

3.自助立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用电脑、扫描仪和专办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院立案,可以不用排队等候,在专办人员引导下,自助扫描上传立案材料,立案人员在线审批后,完成立案手续。借助“重庆市第二中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对接市二中法院、万州、开州、云阳两级四个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但可以自助办理云阳县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手续。可以在线办理市二中法院、万州、开州两级三个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手续,也可以在这三个法院办理云阳县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手续。

4.司法人员分类改革:指将法院工作人员区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按照各自职业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法官是从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中产生。司法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是从事法院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人员。

5.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指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讨论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会、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承办,是全国法院系统最高级别的学术讨论和论文评比活动。讨论会每年举办一届,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成立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向全国各级法院发出征文通知。每届征文均采取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三级评比筛选后,才能报送组委会评选。

6.保全同行备案制度:依据市高法院《关于加强财产保全工作廉政建设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实施财产保全无需当事人配合的,不得有当事人配合;确实需要当事人配合的,实行廉政承诺、双重审批,法院工作人员填写《配合审批表》,作出廉政承诺,报经院纪检监察部门、部门负责人与院领导审批备案,方可允许当事人配合实施保全,即保全同行备案制度。明确规定,当事人配合的,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吃请、报销费用、借用交通工具、介绍案情或泄露案件信息等不当行为,若违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成保全后,案件承办人员填写《情况说明》,与《配合审批表》一同存入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