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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5-02-13  365bet中文官网  浏览次数:

 云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 年2月4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阳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的财经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总体目标,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不利影响,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的要求和“转型发展起步年”工作安排,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持续发力的发展态势。按照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云阳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2014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2014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5169万元,同比增长1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02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1600万元,实际完成104140万元,同比增长38%。按年初上报人代会预算口径,增长16%(见附注1)。

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14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31485万元、政府债券收入4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0万元、上年结转下年支出48437万元,收入总计59076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750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03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00万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53976万元,支出总计59076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构成及安排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2540万元,其中:税收超收1983万元;非税收入超收10557万元。超收部分主要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支出及执法办案补助等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907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90762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8400万元,实际完成101029万元,同比增长327%。按年初上报人代会预算口径,增长165%(见附注1)。

全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02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0919万元、上年结余68164万,收入总计2501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53122万元,加上解支出3004万元,调出资金2000万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919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50112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501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50112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由于本次县人代会是在县财政总决算报送市财政局前召开,对上级审核后的决算批复数字,我们将在县人大常委会上予以报告。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取得新突破

2014年,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因素增多等复杂局面,我们始终坚持做到统筹兼顾,不断优化收入结构,进一步夯实财政实力。在全县财税干部和各执收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0亿元,全面完成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收入任务。一是加大税收检查清查力度,规范税收秩序。组织开展税收专项审计清查,查补税款3000多万元,堵塞征管漏洞,实现“颗粒归仓”。二是深化综合治税工作,提高税收征管到位率。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涉税信息报送机制,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77914条,清缴税收1000余万元。三是开展非税收入清理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抓住非税收入征管关键环节,坚持收缴分离、以票控费,严格减、免、缓,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加大清收催欠力度,做好土地储备、出让规划,保障土地市场有序供应,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

(二)落实民生政策,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改善

2014年全县实现民生支出29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556%,主要用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一是安排108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用于发放全县在职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等;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提高全县乡村教师待遇水平;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全县8万多名中小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发放家庭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补助,缓解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困难;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长效维修机制,改善167所学校(含村校)办学条件。二是安排资金5700多万元支持群众文化体育建设。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全年免费接待群众42万人次;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建成村级公共文化活动中心479个;保障市民文化活动中心运行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三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75亿元。主要用于发放五保、三无、孤儿生活补助;保障全县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需求;安排就业再就业补助,支持开展就业工作,全年培训就业困难人员7191人次;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150个;发放小额贷款贴息1740人;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发放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补助,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确保全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的及时发放。四是安排医疗卫生资金77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对全县45所卫生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价”进行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完成25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对86000多名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安排城乡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亿元,对全县124万多名参保人员实施财政补贴,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五是安排住房保障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发放困难群众租房补贴。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10495人,实施农村C级危房改造564户、D级危房改造1526户、倒房重建1922户。发放租房补贴,解决164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保障了全县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落实。六是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安排节能环保资金18亿元,主要用于长江两岸生态屏障建设和龙脊岭文化长廊建设;支持污水管网修建,城区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253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补助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建成飞龙桥、红狮镇、双土镇垃圾中转站3个;完成1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落实退耕还林补贴,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三)加大“三农”投入,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39亿元,完成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18座,新建引水渠 50 公里,整治山坪塘2880,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解决128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撤并村通达工程1568公里,续建村通畅工程200公里,启动建设305公里,建成420公里,完成道路“安保工程”215公里。二是大力扶持农业发展。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农户、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全年出栏生猪873万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35万亩,柑橘产销16万吨;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1家,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162个,家庭农场430户;积极推广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施农业生产保险补贴,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三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安排资金1300余万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全年新修人行便道112公里,硬化公路2公里,整治91洪灾损毁公路1483公里。在凤鸣、蔈草、清水三个乡镇的五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修建农村公路、便道13公里,新增蓄水池容积400立方米,新建3所乡村学校,完成风貌改造9410平方米。

(四)坚持财经互动,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

一是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投入资金25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园区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二是支持旅游商贸产业提档升级。安排资金8000多万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提高旅游业盈利水平,增强旅游业对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效应,支持商贸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强企业活力。三是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亿元,实施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

(五)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积极落实兑现人员增资政策,保障了人员经费的足额发放。二是提高部门运转保障水平。完善部门运转保障机制,提高各部门履职服务能力。三是支持乡镇提高财力水平。继续加大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全年安排乡镇财力性转移支付45亿元,支持乡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乡镇人均财力水平达到13万元,进一步激发乡镇发展活力。

(六)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深入推进。全县国库集中支付金额达433亿元。进一步扩大改革广度和深度,推进113所学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案,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公务卡改革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率稳步提升,现金使用量同比明显下降,单位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二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到位。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拨付程序。2014年全县政府采购金额达258亿元,同比增长75%,节约资金3210万元,节支率达11%。三是投资评审效果明显。积极发挥政府投资评审职能作用,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各类评审项目387个,送审金额2126亿元,审减金额153亿元,综合审减率达719%。四是预算公开有序推进。2014年我县制定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促进了政府支出透明度的进一步增强。五是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分层次评价体系,完善评价结果反馈运用机制。对“现代农业”、“廉租住房”等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8个项目由主管部门进行了项目自评,对“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再评价,有效推动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了资金使用效益。

(七)加强债务管理,政府债务风险绿色可控

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加大管控力度,实现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依托全市政府性债务管控平台,建立政府性债务报表制度,适时汇总、分析各乡镇、部门以及平台公司债务变动情况,有效掌控全县债务规模、来源、去向等信息。二是进一步理顺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为全县债务管控打下坚实基础。落实对工业园区、北部新区及城投公司扶持政策,支持平台公司清偿债务,极大缓解平台公司偿债压力。三是积极落实乡镇债务清偿奖补政策。安排乡镇减债奖补资金,支持乡镇消化锁定债务。四是强化逾期债务管控。制定全县逾期债务化解方案,落实逾期债务管控措施,有效降低债务逾期率。截止2014年底,全县政府债务率、债务逾期率均控制在市级风险提示范围内,实现政府债务绿色可控。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市级关于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财经形势,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云”总任务和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性债务管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目标,综合考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13%左右,考虑税制改革影响,税收收入预计增长14%左右,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增长12%左右。

支出预算按照《预算法》明确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范围和保障重点,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继续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县级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2667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3%。加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91875万元、上年结转下年支出5397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47252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421万元,加预计上解上级支出3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7252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26670万元,增长13%左右,其中:税收收入预计62588万元,增长14%左右;非税收入预计64082万元,增长12%左右。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教育支出10765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服务水平;推进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政策;增强校园安全保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缓解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压力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地方广播电视发展;提升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实施就业补助和再就业小额贷款贴息;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三无供养政策落实;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落实原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偿等。

    ——医疗卫生支出73606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投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改革;落实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缓解困难群众医疗支出压力;实施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持等。

    ——节能环保支出21793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关闭补助;天然林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环境监测与服务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634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投入;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市政、环卫正常运转;加快中心镇、小城镇建设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469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实用技术转化与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加大农业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投入,增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等。

    ——预备费500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0426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2%。加上动用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919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19625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193250万元,加基金上解支出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96250万元。收支相抵后,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重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3271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和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土地开发整治,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廉租住房建设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667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库区产业发展,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移民迁建城镇基础设施完善,植被恢复与生态走廊建设等。

四、2015年财政工作思路及重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全县财政将继续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云”总任务和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总体目标,坚持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确保完成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第一,转变扶持方式,支持经济发展。积极筹集资金落实中央、市级各项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带动县域经济增长。健全工业园区、城投公司、北部新区投入机制,完善工业园区、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政府融资模式,研究探索PPP投融资,拓宽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筹资渠道。充实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转变扶持企业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贴息占财政扶持资金的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企业扶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积极探索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建立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商贸旅游发展,促进商贸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提速。

第二,完善征管措施,夯实财力基础。加大本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细化收入计划,落实征收责任。开展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检查,提高收入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提高涉税信息利用效率,建立完善重点税源动态监控机制,提高税收征缴的及时性和到位率。严格执行“减、免、缓”政策,加大欠缴税费清理催收力度,堵塞征管漏洞,避免财政收入流失。深入研究分析中央、市级扶持政策,增强项目规划的前瞻性,提高项目申报的有效性,争取上级更大的政策、资金支持。

第三,健全投入机制,支持民生改革。继续坚持公共财政支出一半以上用于民生。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加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农村教师待遇,引导、支持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支持云中北部新区分校和南溪中学新校区建设;推进公益性群众活动场馆免费开放,完善群众文化设施功能,支持农村群众文化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家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就业服务能力,转变就业培训补助方式,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增加就业机会;推行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行药品零差价补偿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支持县医院、中医院搬迁,稳步提高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投入机制;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第四,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完善部门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高部门基本运行保障水平,增强部门履职服务能力;转变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式,提高专项资金分配效率,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及时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在实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基础上,启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提高政府支出的透明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完善财政远程核算系统建设,加强财政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管,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推进力度,巩固县属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卫生系统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提高公务卡结算率,规范单位现金管理及使用。

第五,规范国资管理,深化国企改革。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复查工作,准确掌握各单位自用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状况。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转变管理模式,防范债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按照中央和市级要求,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限额管理;加强动态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拓宽偿债准备金筹集渠道;积极防控逾期债务风险,控制逾期债务率,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加强乡镇政府债务管控,开展偿债奖补资金专项检查,切实控制消化乡镇债务。

第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深化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严把“入口”关;加大财政政策、财经法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预算法》等系列法规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会计行为,推进会计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各位代表,2015年的财政工作任务繁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团结一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发展,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注:

12014年财政收入口径变动:2014年年初向人代会报告预算草案时,按照市级要求将配套费收入列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中,市级要求将配套费收入列入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故导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实际执行出现口径差异。

2.地方财政收入:指按分税制规定属地方本级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含中央和市级财政分享的收入,也不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或返还的收入。预计2015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亿左右,同比增长126%左右。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一般性非税收入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以及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资本)有偿使用收入及其它收入等一般性非税收入。

4.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按规定收取,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5.调整预算:按照《预算法》要求,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发生收支增减变化,由政府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6.财政民生投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相应统计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与老百姓直接相关财政支出。近年来,我县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重大决策,逐步形成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50%以上用于民生的财政民生投入机制。2014年,全县财政民生投入296亿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6%

7.税收返还:指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分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固定收入或共享收入后,对地方给予的补偿。

8.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指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接受者可以自主安排资金用途,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9.定向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0.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解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不包括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分享的收入。

11.增收和超收:增收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完成实绩增加的财政收入。超收指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收入。

12.结转:指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13.土地出让收入:指地方政府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1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即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15.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部门支出。部门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16.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17.“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产生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