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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2-15  365bet中文官网  浏览次数:
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3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云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子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决议,坚持以执行依法治县决策为主线,以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以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为核心,着力提升队伍素能,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
一、忠实履职尽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围绕平安云阳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能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移送审查批捕的刑事犯罪案件225件307人、依法批准逮捕186件24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38件595人、提起公诉381件506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刑事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人,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15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2人,提前介入7件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活动。如依法办理了李华国殴打正在驾驶的公交车司机致使多人受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丁公建用残忍手段杀害妻子和岳父等恶性案件。积极参与“清网行动”,维护网络、通讯管理安全,依法起诉利用网络、电信等载体实施的新型犯罪6件23人。
最大程度增进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偶犯、初犯、过失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中罪行轻微人员依法不批捕54人、依法不起诉45人;对自愿认罪和接受处罚、积极退赔的被告人在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从轻判处。与县信访办建立信访涉诉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排查矛盾纠纷,积极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和历史遗留信访案件,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零目标”。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6次,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组,统一审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起诉案件,封存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结对帮教和挽救未成年人37名;开展“莎姐进校园”志愿者活动9次,为5000余名在校学生提供了法制宣传、心理疏导服务,我院荣获重庆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纠正监外罪犯脱漏管17人,监督收监执行8人,促使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到位。
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推进规范化接待窗口建设,完善远程视频和“一站式”接访等功能,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97件713人、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审查刑事申诉案件5件、刑事赔偿案件3件。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衔接,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讨工伤赔偿费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3万元。
二、主动融入全局,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富民兴云”和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的切入点,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增强检察服务效能。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与环保重点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适时通报涉及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遏制环保领域犯罪发生,共同守护“一江四河”两岸青山绿水。我院作为重庆唯一的代表受邀参加全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暨美丽中国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黑车”营运、征地补偿费管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11件。办理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坚决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依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3件5人。依法办理了伍兴兰集资诈骗2500余万元、施国政诈骗1950余万元等案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充分保障国有资金安全,依法维护非公经济合法权利,办理诈骗工程保证金、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2件4人,涉案总金额1000余万元。我院通过立案监督,对多次反映的吴某某侵占公司200余万元案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跟踪监督侦查全过程,目前该案已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认真落实扶贫攻坚任务。严格按照县委要求,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加强扶贫工程和资金的监管力度,选派优秀领导干部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指导渠马镇促进村、大梁村的扶贫工作,从办公经费中挤出10余万元支持产业发展,组织干警走访慰问贫困群众83户330人,协助帮扶村实现“脱贫摘帽”。其中,结对帮扶的促进村已实现整村脱贫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三、坚持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强劲态势
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县委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把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聚集重点、确保质效,努力将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严肃查处大要案和危害民生的腐败案件。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扎实做好线索初查工作,提高成案率,职务犯罪侦查水平明显提升。全年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件20人,查办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占立案总数的30%。依法查办了原中石化重庆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某某(正处级)、原云阳城投公司董事长胡某(副处级)等大要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80余万元。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针对群众举报线索反映集中的贪腐问题,立案查处了普安镇、路阳镇、蔈草镇村社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件8人。如依法查办路阳镇村干部吴某某等5人利用职务之便虚增面积骗取土地复垦补偿款的窝串案,着力营造不敢腐的良好氛围。
立足办案实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注重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功能,持续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主动向党委、人大提交村社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预防建议3件,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深入南溪、养鹿等乡镇开展法制预防讲座、组织村支“两委”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廉洁意识。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过滤功能,接受查询申请400余次、查询企业3200余次,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计生系统共防共治商业贿赂犯罪,深化非公经济领域“诚信守法、依法治企”预防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展职务犯罪预防领域。
四、深化诉讼监督,坚定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依法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捍卫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把好案件审查关,严防冤假错案发生。高度重视与公民财产、自由、生命等最基本权利息息相关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防患冤假错案发生。加大对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力度,全面复核证据、严格非法证据排除,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效防止错捕错诉。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督促撤案2件2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57件。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尺度,依法妥善办理“毒豆芽”案件31件,彰显严谨、理性执法态度。
加大对诉讼活动的全面监督,维护法律严肃性。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0人,审查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1件,追捕14人、追诉4人,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如在审查谢鑫等人贩卖毒品一案中,发现并成功追捕该案漏犯李琼,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对不规范的侦查行为,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件。依托与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对久侦不决案件集中清理和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监督;深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采纳率达到99.1%,向审判机关提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5件、均获采纳。积极开展特赦工作专项检察,对辖区内32名符合特赦条件罪犯进行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
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和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动态掌握、同步监督捕后侦查活动进展、羁押条件变化及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杜绝“一捕了之”,努力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不予羁押。如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建议公安机关对身患重病且有生命危险的在押人员胡明贵变更了强制措施。纠正监视居住执行不当行为3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48件,纠正违法扣押款物近10万元。
五、注重内外监督,大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秉承监督者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内外联合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今年,批捕和不批捕准确率、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向县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将县人代会及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和要求作为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关键任务落到实处。主动向县政协常委会汇报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广泛听取各界意见,促进执法作风转变。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搜查活动、督查检风检纪、公开审查听证侦查监督案件等规范执法联络活动52次,受邀各界代表487人次。邀请市人大内司委领导等30余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刘建明等4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公开审查。建立人民监督告知、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向职务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辩护人发放人民监督信息告知卡26张,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布法律文书359份,以阳光透明促规范执法。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规范执法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精心组织“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专题学习讨论、规范司法行为统一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促使法治观念内化为司法行为根本准则。加大案件质量的督查力度,对近三年来的职务犯罪侦查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56件大要案件逐案剖析,查摆出讯问语言不文明、录音录像资料管理不到位等司法不规范问题7项,列出清单,见人、见事、见案件,逐项剖析、整改。开展以改进作风、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的专项督察,落实专人常态化评查各类案件268件,点名通报案件质量4次,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13个,将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强化终身负责意识,确保规范执法。
健全内部制约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网上监督机制,实现案件受理、审批、考评在检察业务信息化系统上运行,做到全程控制、动态管理,切实把规范执法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办案组、每一名执法人员,全年发出网上监管提示179次。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录审分离,杜绝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规范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持续推进以环境安全、安保监控和录音录像系统为要素的办案区升级改造,健全办公办案区管理制度,保障办案安全。
六、践行“三严三实”,打造务实清廉检察队伍
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注重过好政治关、事业关和廉洁关,努力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
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认真践行“三严三实”,采取党组书记讲党课、周五集中学习、观看党史和中国检察史的纪录片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干警政治立场坚定。通过举办“云阳检察”讲坛、岗位品牌创建、宣传“身边检察人”先进事迹等活动,增强干警职业归属感。以争做有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四德”检察人活动为载体,安排干警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轮流到控申接待窗口、乡镇村社实践锻炼,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聚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逐一对号整改基层检务联络强度不够、诉讼代理人接待程序有待简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需加大等问题,努力做到人民群众有呼声、检察机关有回音。1名检察人员被评为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5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党员和个人。
稳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面向实战、讲求实用、注重实效,组织开展岗位通用技能、检察文书规范化制作、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干警运用法律政策能力、执法办案能力。7篇法律文书被上级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适应执法新要求,推荐8名青年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业务骨干培养计划,全年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教育培训达75人次,12人获得司法鉴定资格,3名干警取得文证检验、心理测试鉴定助理人资格,10篇实务调研获得国家级奖项。继续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1名干警参加中美联合举办的“清华-天普”法学硕士班脱产学习,2名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
狠抓纪律作风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对规范执法、警车管理使用、文明礼仪接待等方面的检务督察。扎实开展整治“庸懒散”活动,引导干警讲规矩、讲学习、讲奉献,积极营造清廉、干净的干事氛围。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过问案情的记录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具体案件办理,全力排除执法办案干扰,确保公平、公正执法。主动向市检察院、县委述职述廉,接受组织监督、评议。全年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创新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侦查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处于领先地位,院集体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9个、获市级以上记功奖励的办案组5个。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真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尽管驰而不息地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但个别检察人员还未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司法理念;二是检务公开不够全面、深入,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执法效果等信息的公开还需要更加主动;三是打击各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还不强,惩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深度、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广度也还不够;四是队伍建设的思路和措施还不多,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离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及时推进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6年,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顺应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能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我县“十三五”规划顺利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服务云阳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参与平安云阳建设,保持对严重暴力、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莎姐”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效能,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坚决打击集资诈骗、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涉众型犯罪活动,服务统筹城乡的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民营企业权利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保护“互联网+”新业态,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法律与政策界限,努力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推进惩治民生和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惩治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设、社会保障、救灾救济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扶贫攻坚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坚决清除侵占、挪用群众“活命钱”的腐败分子。根据我县落实建设长江经济带、成渝城市群和“万开云”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对预防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提前布局郑万高铁、工业园区、城乡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工程的预防工作。开展“法治进基层、廉洁促和谐”宣讲活动,对基层征地补偿、退耕还林、城乡社保低保、教育医疗等领域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三、主动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大背景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干警主动适应新一轮司法改革要求。在建立领导干部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提起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展开实务调研,健全网上网下衔接、案件信息公开与以案释法结合的立体化检务公开体系,为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切实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全力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坚守办案底线。自觉接受外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确保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
五、坚持从严治检。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检察人才建设规划,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打牢公正执法的基础。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行为,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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