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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阳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县委20条)
时间:2014-06-06  365bet中文官网  浏览次数:

 中共云阳县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结合云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调查研究

1.统筹安排。县委常委结合自身分工,年初提出全年调研主题和内容,报县委常委会议统一审定后制发调研计划,确保每名常委有足够时间、有充分准备到基层调研,提高调研质量。原则上不安排县委常委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乡镇(街道)或部门调研。

2. 轻车简从。县委常委到基层调研,根据调研主题和内容确定组成人员,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和随行车辆,最大限度避免扰民。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不到辖区边界、路口迎送,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含电子显示屏)。陪同介绍情况的乡镇(街道)或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3人。县委常委可结合调研内容或分管工作听取乡镇(街道)或部门简要工作汇报,不要求乡镇(街道)或部门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汇报会。

3. 增强实效。进一步完善“五重”工作联系制度。县委常委至少每半年深入基层开展一次“民生面对面”活动,与村社群众、一线干部直接交流,感受疾苦、听取呼声;宣传政策、增进感情;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既要选择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民生改善有力、社会和谐稳定的地方去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更要深入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研究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同时注重解剖麻雀、挖掘典型、发现亮点、提振信心、传递正能量。要增强针对性,有的放矢开展调研,力求掌握最全面、最真实的第一手情况。在调研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县委书记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县委常委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分析、有见地、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报送县委。

二、切实精简会议

4. 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以县委名义召开、需要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统一参加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办公室统筹报县委书记或县委常委会议审批。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近或相同的会议坚决合并;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文电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市委精神的会议和县委全委会议、县纪委全委会议,按有关规定确定出席县委领导、参会人员。以县委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专题会议,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县委常委出席,原则上不安排多位县委常委出席。不涉密的全县性会议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不要求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到主会场参会。除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外,会场外一般不设空飘、彩旗、拱门、标语等,会场内不摆放花草树木。

5. 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坚持开短会,以县委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不含现场考察);电视电话会议尽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已印发书面材料的不再进行大会交流发言,确需发言的,人数应不超过5人,时间控制在每人5分钟以内。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科学安排讨论时间,确保讨论深度。坚持讲短话原则,讲深思熟虑、务实管用的话,杜绝空话、套话。县委常委出席全县性会议,应根据会议主题、内容和参会对象合理控制讲话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提倡亲笔起草讲话提纲,不能一切由秘书代劳。

三、提升文件质效

6.严控发文数量。严格控制文件和简报资料的发放范围和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从严控制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县委(含县委办公室)名义发文。会上已印发县委常委讲话的,会后不再发文。已通过党政内网发布的文件和县委常委讲话,不另发文。能通过党政内网、电话、传真等方式明确的事项,不再发纸质文件。

7. 压缩文件篇幅。除党代会报告、相关规划纲要等外,以县委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县委常委讲话原则上采取摘要形式印发通报,每期不超过3000字,印发两位以上县委常委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000字。各乡镇(街道)、部门报送县委的文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000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000字。

四、规范公务活动

8. 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县委书记批准,县委常委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挂牌、颁奖和检查、评比、竞赛、节庆等活动,不为各类纪念物、建筑物、出版物、旅游景区等题词、题字、作序。拟以县委常委名义发表署名文章的,须经本人审定。

9. 控制出访活动。因公出访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县委常委原则上每届期内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出国(境)考察不超过1次,因公到市外兄弟区县考察学习需报县委书记批准,一般不安排多位常委同期出访。

10. 增强社会效果。严格控制活动时长和参加范围。不追求活动现场花样新、人数多、规模大。各类活动不得影响机关办公、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教育教学、交通畅通等。严禁组织在校学生参加非教育类庆典等活动。

五、优化考核评比

11. 严格审批项目。全面清理和规范各项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取消不切实际的考核评比达标升级活动,避免考核过多、评比过滥。全面性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项目确定、指标设置和方式方法,一律报县委常委会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随意增加内容,不得“搭车考核”、“越权考核” 。

12. 科学设置指标。要统筹考虑主观努力、环境条件和长远绩效,合理设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避免片面强调硬性指标、过度要求数字增长,消除数据造假、汇报造假等不良风气的根源,增强考核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六、改进宣传报道

13. 简化领导活动报道。县委常委出席的会议、活动,在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并从严控制文字报道字数和电视报道时长。从严审批《云阳报》、《云阳网》头版和电视台《云阳新闻》头条报道内容。县委常委给乡镇(街道)和部门的批示一律不作报道。

14. 规范会议报道。县委全委会议、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新闻媒体严格按预先审定的报道方案报道。不涉密且需要公开报道的县委常委会议,电视台只发口播稿,出字幕不出画面。以县委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除特别要求外,新闻媒体只做一次性报道。县委常委主持召开的一般性会议,由新闻媒体根据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自行确定是否报道。

七、厉行勤俭节约

15. 减轻基层负担。县委常委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乡镇(街道)、部门不得对调研点进行临时应景布置、装饰,不在调研点或住地铺设迎宾地毯,严禁组织在校学生献花或列队迎送。会议、活动场地不摆放花草、水果、饮料或其他食品。不制作接待手册,不发放无关材料。不在机关食堂以外的场所就餐,不上高档菜肴,午餐不上酒水。住宿一律安排在机关内部招待室。不发放包包烟,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得在本辖区以外的地点宴请客人。

16.简化接待应酬。接待工作注重周到、热情、节俭,原则上优先使用本县产品接待。县委常委参与重要来宾接待由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统筹调度,原则上不安排多位县委常委参与接待同一批次客人,尽可能减少到高速路口迎送的次数和常委人数。市级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到县属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一般不得邀请县委常委参加接待。

17. 严控公务支出。县委常委要严格执行周转房安排、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和周转房,室内不添置豪华设施,不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严禁豪华装饰车辆,严禁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私驾公车。严禁相互吃请,严禁向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率队或随队到县外开会、考察或开展其他公务活动,无特殊情况必须乘坐统一安排的交通工具,在统一安排的宾馆酒店食宿,不涉足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

八、发挥表率作用

18.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县委常委要争做执行各项规定的模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同时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带领各级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量化规定、刚性要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优良作风凝聚民心。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县委常委会议汇报一次执行情况。

19.强化监督,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把执行本《实施意见》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四大家”办公室之间及其与各乡镇(街道)、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贯彻执行工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年年底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执行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0. 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班子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